在成都双流,相继建成的22个幸福美丽新村在乡村画卷上遍地开花,农村发展、农业转型、农民致富,这里实现“农村变身为景区、村民家门口就业创业”,交出了一份乡村振兴的幸福答卷。 住上好房子,村民幸福感倍增 山清水秀、蓝天白云、屋舍俨然……行走在黄水镇白塔社区的瞿上新村,乡村美景扑面而来,如诗如画的乡村风情令到访者沉浸其中,流连忘返。 居住环境改善的同时,也让村民们的生活越发方便。“我们现在用的都是自来水,煮饭有天然气,与以前的生活相比方便很多了。”瞿上新村村民周玲说,自从搬进新村后,她不但在家门口就业,还享受了农村集体分红,现在的日子越来越好。“就在今年春节,家里还换上了一辆10多万元的新能源电动车。” 黄水镇白塔社区党委书记肖道全说,新村村民搬进来入住已经有3年,期间,大家生活变化非常大,特别是环境卫生和村民的收入,2021年村民人均收入达45000元左右,增幅很大。 近年来,双流区全面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按照“新村+林盘+绿道”模式,先后建成幸福美丽新村22个,并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成功创建全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区,改造户厕9500余户,创建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4个。同时,以幸福美丽新村为载体,不断推进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启动40个川西林盘保护修复,空港花田获评成都市第四届乡村振兴“十大乡村周末游目的地”,2021年实现乡村旅游收入65亿元。 过上好日子 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这句话是双流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一直践行的目标。近年来,黄水镇白塔社区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上做出了一系列举措,如打造“板坡良舍”精品民宿、共享超市等。 2018年,该社区成立白塔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瞿上新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以入股形式与成都良龙公司共同打造“板坡良舍”精品民宿,统筹盘活闲置资源资产。2021年集体经济年收入近400万元,其中“板坡良舍”分红60余万元。2022年春节前夕,社区召开股民分红大会,以发放共享超市购物券的形式,向全社区3000余名股民共享集体经济收益,分红金额达30余万元。 超市开在社区里,社区居民当老板。2021年10月,白塔社区开了一家老邻居·共享超市,超市由区供销社和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共建、共管、共享”理念全资设立。以每户500元一股为标准吸引了近106户社区居民群众自发入股,共同参与超市日常经营。 “每天来超市购物的居民都很多,一天营业额达1万元左右。”白塔社区居民曾晓军既是股东,也是员工,她说她在共享超市入了两股,然后又在超市上班,挣两份钱,生活是越过越滋润。“看着超市生意一天比一天好,我们的分红金也越来越有盼头。” 肖道全说,下一步,将整合资源、资金、资产,继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近年来,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双流区不断创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通过承包、租赁、参股、联营等方式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培育壮大集体经济,年收入200万元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达15个;依法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完成127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给集体资产发数字身份证”经验做法入选农业农村部全国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典型案例。 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近年来,双流区突出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以片区为单元的乡村空间规划编制,高标准完成城乡融合发展片区划分,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培育农业经营主体263家、示范家庭农场5个;强化农产品品牌保护提升,开展“三品一标”认证18个,新建二荆条辣椒等地标产品生产基地1000余亩、牧山香梨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7个;制定实施《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努力在乡村振兴中走在前列作出示范若干政策措施》,设立乡村振兴专项资金6000万元;加快推进桃沅岛等28个乡村振兴项目建设。 下一步,如何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双流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高质量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年内建成黄龙溪镇古佛社区、彭镇永和村2个幸福美丽新村;持续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新建2个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区,完成耕地安全利用面积2000亩;开展“我爱我家”村庄清洁行动,在双流农村区域评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镇(街道)3个、村(社区)10个、“最美农家”100个,打造永安镇梨园村等散居院落15个。
“目前,我们根据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等类型,分类开展村庄规划设计,目前已完成规划设计24个,正在编制12个。”该负责人说,将打破村(社区)行政区划界限,完成古佛、白马社区2村(社区)连片规划和九江邹家场、石井等8村(社区)连片规划;推进黄龙溪镇陈家水碾、永安镇周家院子等4个精品林盘建设;加快城投生命健康公园等5个项目建设,营造农商文旅体融合新消费场景10个;探索“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抱团发展、“集体经济组织+社会资本+重大项目”市场化运营等模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年集体经济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村(社区)达40个,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8.5%。(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