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通知,明确在全川14个地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这也是四川首次启动相关试点。 首批入围试点的14个地区,多数位于全省生态功能区,森林覆盖率等数据和指标位居全省前列,是四川的主要生态产品供给区。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最终目的是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 根据要求,四川试点地区的重点任务有六大方面,分别是,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生态产品供需精准对接、生态产品可持续经营开发、生态产品保护补偿、生态产品价值考核、绿色金融支持等。最终,探索出让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和模式。 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四川要求各试点地区要以半年报的形式,每年分两次报送试点工作总结。不能按时报送者,将取消试点资格。此外,省级层面还将对地区开展现场督促检查,组织考核评估验收。 今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要求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特别是构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政策制度体系 附件:2021年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地区名单 序号 试点地区 1 大邑县 2 米易县 3 宣汉县 4 洪雅县 5 邛崃市 6 色达县 7 广元市 8 营山县 9 宝兴县 10 万源市 11 中江县 12 屏山县 13 盐边县 14 巴中市
(四川在线记者 王成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