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公告(2022年第2号)》公布了由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教育厅会签的《四川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规范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我省检察机关将以单独或者联合建设的方式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力争2025年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 为何要推动基地建设?四川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基地是对法治宣传教育资源的进一步整合,对宣传教育方式的进一步探索创新,旨在提高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去年,由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司法厅联合共建的四川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在省检察院揭牌。该教育基地以沉浸式、体验式为特色,融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内容,设置有室内展示区、户外拓展区、直播课堂、法治大讲堂等,为广大青少年提供知识性、实践性、趣味性的法治学习教育渠道。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已建成96个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共有45万余名师生和家长走进基地接受法治教育。 下一步,基地怎么建?《办法》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应当积极参与基地各项建设管理工作,力争到2025年,推动我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形成“1+N”的整体布局,即以四川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为龙头,每个市(州)、有条件的县(市、区)结合实际建设1个综合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将统一采取“地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的形式挂牌命名,并实行亮牌管理。 《办法》提出,基地应按照“应开放尽开放”原则,采取预约参观的模式,提供免费参观服务,宣传对象重点突出青少年群体,兼顾家长、教师、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坚持常态化开放和集中性开放相结合,基地需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开学、毕业等重要时间节点,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的线上线下活动。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应对全省已建成的基地每两年复核认证一次、递补更新一批,实行动态化考评。
以基地为载体,各有关部门还将积极搭建法治教育教研交流平台,承办教学比赛、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基地“开放式”功能转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