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5个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费政策”的相关消息发布后,吸引不少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关注。5月8日,记者就部分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咨询了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 “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用缓缴根据不同情形确定。”对此,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5个特困行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单位缴纳部分可以缓缴,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6月。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4月费款。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该负责人介绍,没有雇工、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在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以自愿暂缓缴费,并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参保者如果仍有疑问,可到当地参保机构或者拨打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进一步了解。来源:四川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