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记者从四川公安交警总队获悉,9月29日0时至10月6日24时,四川省高速道路范围内暂停剧毒化学品运输,对涉及民生所需的少量剧毒化学品确需运输的,各地将从严审批、严格监管,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运输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 9月29日0时至10月6日24时,四川境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大件物品运输车辆通行。确需通过高速公路运输医疗物资、机场航空燃油、高速公路加油站燃油以及涉及民生所需等特殊情况下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提前联系公安交警,避开车流高峰时段,在监管下安全通行高速公路。
9月28日12时至22时、9月29日10时至22时、9月30日10时至22时、10月5日10时至22时、10月6日10时至22时,交警部门将对除鲜活农产品运输车以外的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采取临时管制、错峰通行的措施。来源:成都商报电子版
(编辑:晓东 责编:祁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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