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江口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公益诉讼案,引发广泛关注。2021年7月,男子陈某在登梵净山红云金顶排队通行过程中,使用登山杖在“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上刻画“丽水陈国”字样。“摩崖石壁”不仅属于梵净山自然保护区的人文景观,同时也位列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陈某刻字的行为不仅危害了梵净山自然遗产安全,也破坏了梵净山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权益,最终陈某被江口县人民检察院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审查。庭审当日,法院宣判陈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文物修复费人民币60952.08元、修复方案设计费38000元、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金25000元等共计123952.08元,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因为4个字,付出了12万余元的代价,这次教训可谓相当深刻。为此引发了舆论热议。 文明旅游,敬畏规则、爱护文物,是新时代每一个公民、每一个游客都应遵守的基本规则。多年来,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大力推进文明旅游工作,目的就是倡导游客在出游中要做到文明有序,遵章守纪。从近年来的实践看,广大游客的文明程度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但依然有个别游客置文明旅游的倡导于不顾,将国家法律法规抛于脑后,我行我素。 没有法治,没有严格执法,旅游资源保护就难以落到实处。在建设法治中国的今日,要进一步推进文明旅游,除呼吁、倡导之外,还应借助于法治的力量。在上述案件中,法庭本着损害担责、全面赔偿的原则,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判决。在庭审现场,被告也多次表达了道歉和悔意。刻画4个字赔偿12万余元,法院的判决让不文明之人付出了“疼到肉”的代价,彰显了法律护航文物保护的力度和决心。文明旅游,本是常识和底线要求,但有些人却陋习难改。一方面,应该切实提高为不文明行为付出的成本,发现一起严肃依法惩处一起,以儆效尤;另一方面,游客应当提高自身素质,用道德文明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 在实践中,无论是在长城墙砖上刻字,还是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地带驾车竞逐,还是在名胜古迹上打钉攀岩,都是破坏旅游资源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受到惩处。但在实践中,有些执法机关,出于种种考虑,对于旅游者在文物上刻画、攀折树木、投喂野生动物等行为,没有严格执法,甚至是不了了之。正是因为缺乏严格执法,使得这些游客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缺乏正确的认识,进而形成“破窗效应”,诱导其他游客效仿。
法律法规的生命在于执行。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如果执法部门不能严格执法,再多的法律法规也是一纸空文,法治国家、法治社会也会成为一句空话。可以说,没有严格执法,旅游资源保护就难以落到实处。因此,为了有效保护旅游资源,推动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提升旅游者的文明意识、规则意识,相关执法部门必须做到严格执法。(杨怀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