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辽宁省政府召开全省宜居乡村建设工作会议。辽宁省代省长李希强调,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下更大的气力,做更大的努力,推动全省农村人居环境实现明显改善。 李希指出,建设宜居乡村,事关全省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实现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宏伟目标的基本要求,是改善全省生态环境的重要任务,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途径,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积极对策,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宜居乡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造福广大农民群众。 李希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把握规律,突出重点,力求实效。一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从不同乡村区位特点、经济状况和群众需求出发,建设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文化底蕴、民族特点的宜居乡村。二要坚持规划先行、完善机制。尤其是规划要体现科学性、注重系统性、强调实效性。三要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协调。要把广大农民最急需、最直接、最关心的事情放在突出位置,集中力量解决好。四要坚持农民主体、尊重民意。要让农民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适应农村生产方式,尊重农民生活习惯,弘扬传统文化,顺应农业发展规律。五要坚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要遵循讲实际、求实效、保底线、广覆盖的思路,优先安排保障大多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改造和建设项目,决不能搞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李希强调,要进一步凝聚抓好宜居乡村建设的共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实行目标责任制,抓紧把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各方面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多措并举,创新投入方式,抓好资金的筹措和保障。要广泛动员,加快形成全社会支持宜居乡村建设的生动局面。 辽宁省副省长赵化明作全省宜居乡村建设工作报告。辽宁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丹东、盘锦市及桓仁满族自治县在会上介绍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