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浙江省台州市预算安排包括美丽乡村建设在内的农林水资金比上年增长5.1%。 近年来,台州市财政助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2017年投入1.32亿元,带动社会力量共同建成村级公益事业项目395个。 市财政实施每三年为一周期的美丽乡村建设支持政策,对市区范围内列入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计划的行政村,开展古建筑修复、村内古道修复与改造,实行以奖代补。对工作绩效验收等级为优秀的重点村,每个村奖励补助200万元;工作绩效验收等级为良好的,每个村奖励补助160万元;工作绩效验收等级合格的,每个村奖励补助120万元。一般村,通过工作绩效验收的,每个村奖励20万元。 近年来,黄岩区将“两山”资金向西部倾斜,以参与式柔性规划、创新式竞争机制、倾向式资金扶持为依托,全力打造有特色、可复制的美丽乡村建设“升级版”。目前,已创建省、市级美丽乡村精品村15个,被评为全省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优秀区。去年年末,该区成功入选全省2018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单位。 市财政对列入市级美丽乡村示范乡镇创建年度计划的乡镇(街道)实行以奖代补,对通过验收的每个奖励10万元;对市区范围内通过市级美丽乡村精品村验收的行政村,每个村奖励200万元。 2010年,路桥区新桥镇金大田村抓住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机遇,以“用地不占地,建园不废田”的创新理念,在废弃地上建设田园式生态公园,村环境大为改观。为把金大田村建成宁静古朴的田园乡村,该村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又先后启动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等项目,总投入660多万元,市财政给予该村补助资金150万元。 市财政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无害化“三化”处理示范村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每村奖励8万元。奖励资金重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三化”处理的微生物发酵、生物堆肥设施购置与安装,垃圾桶、垃圾袋、清扫清运工具添置,以及用于宣传、推广、奖惩等经费。对通过验收的市级农家乐特色村实行以奖代补,市区范围内的,每村奖励30万元;其他县(市)的,每村奖励5万元。市区范围内通过验收的省级农家乐特色村,每村奖励30万元。 天台县街头镇后岸村,原是一个偏僻小山村,十余年前因采石而“魔症缠身”,近年来因发展农家乐而名声大噪。天台县充分发挥“后岸效应”,加大力度,集中力量改善环境,补齐短板,实现了“村村好生态、村村有特色、村村有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