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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朋交往中的传统美德,是亲戚与朋友关系在漫长历史中积淀而成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深深植根于家庭伦理与社交伦理的土壤之中,其核心要义始终围绕着维系亲情友情的亲密纯粹和真挚绵长,支撑起乡土社会最温暖的情感联结。
然而随着时代复杂意识的嬗变,传统最纯朴的亲朋美德也随之正在变异:在一些农村地区,部分人因嫉妒亲朋家境优渥、或亲友有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便动起了“伸手要钱”的念头,但却又碍于自己面子,便将赤裸裸的“索求”包装成“暂借”的美言。被借者念及血脉亲情或多年友情,以为对方遭遇了遨不过去的急难,往往都毫不犹豫地解囊奉给。可当自身陷入困境、向借者联系还钱时,“借”款者却百般推诿、置若罔闻,甚至暗地里散布亲友“小气”“不讲情义”等流言蜚语,反将道德枷锁扣在救急者身上。这种以“借”为幌子的算计与欺骗,不仅让助人者“哑巴吃黄连”,更让原本肝胆相照的亲朋好友,舜间情谊就变了味,轻者心中隔上一层壁障,重者由恨结怨成仇。这种“陋习”如不予以破除,必然恶化亲朋好友关系,毒害乡土传统文化,贻误乡村现代文明建设进程。
现象透视:“借”的外衣下藏着“骗”的内核
农村社会素来以“熟人社会”为鲜明底色,亲情纽带与邻里情谊是维系乡村秩序的重要支撑。在这样的社会情境中,“借钱”本是应急解困的互助善举,承载着“守望相助”“同舟共济”的传统美德。但如今却有一些人将这份善意异化为谋私利的工具,把“借钱”变成“索钱”的遮羞布,本质上是一种精心算计的道德欺诈。
这些欺诈者精准拿捏熟人社会中亲朋好友间的信任软肋,抓住他人“重情思义”的心理特质,以“暂时周转”“突发疾病”“子女上学”等虚假理由博取同情;借款到手后却毫无还款之意,在他们心里刻上“他(她)过得比我好就该施舍我”的理念,将向对方要钱视作对方“理所当然”给予的馈赠,因此在对方催要还钱时,便搬出“谈钱伤感情”的歪理反戈一击,将不守信的道德责任推给受害者。这种行为彻底打破了“有借有还,友情坦然”的基本诚信准则,把珍贵的亲友情感当成谋取私利的筹码,让“借钱”从传递温暖的互助行为,异化为吞噬信任诚信的陷阱。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陋习已经形成某种明显的“负面示范”效应。一些心术不正者则会主动效仿,将“借而不还”包装成“暂时困难”,将“蓄意索取”伪装成“应急求助”。久而久之,农村的道德水准会明显下滑,是非评判标准会彻底扭曲,导致“借钱容易还钱难”在农村一些地区频频上演。更有甚者滋生出“借钱时是孙子,还钱时是大爷”的扭曲心态,将失信行为当作“本事”炫耀,进一步加剧了陋习的蔓延态势,严重冲击着农村传统的诚信伦理根基,危及乡村传统道德的传承。
危害剖析:从情感破裂到传承断裂的连锁危机
“假借实索”的危害,首先直指农村社会最核心的情感联结——亲朋情谊,而这种情谊正是传统亲情与友情传承的核心载体。在乡土社会中,亲朋网络不仅是生活互助的“安全网”,更是情感共鸣的“共同体”,承载着婚丧嫁娶的帮扶、老弱病残的照料、农忙时节的协作等多重功能,这种代代相传的情感联结构成了乡村温情的底色。
当“借钱”的名义沦为精心设计的欺骗,助人者出于信任伸出的援手被视作可肆意攫取的资源,那份沉淀多年的信任便会瞬间崩塌。原本逢年过节相互走访、其乐融融的家人,可能因追讨欠款反目成仇;曾经并肩劳作、共渡难关的好友,会因善意被践踏而分道扬镳。被借钱者承受的不仅是实实在在的利益损失,更有“真心错付”的深刻情感创伤。而乡村的整体情感生态更会因此持续恶化:邻里间从“一家有难百家帮”的守望相助,沦为“关门闭户防人骗借”的相互提防;红白喜事上的主动搭手,变成“怕被借故索求”的刻意回避,传统乡村代代相传的温情脉脉,就这样被冷漠与隔阂一点点侵蚀殆尽。
从道德根基来看,“假借实索”的蔓延会持续蛀空农村的诚信体系,而诚信正是亲朋友情得以传承的核心纽带。诚信不仅是中华民族“言必信、行必果”的传统美德,更是乡土社会“熟人治理”的关键支撑——祖辈们仅凭口头承诺就能完成借贷、互助,靠的就是代代相传的诚信口碑。当“假借实索”屡屡得手且未受惩戒,会向乡村社会传递一种危险的价值导向:“守诚信不如会钻营,讲情义不如图私利”,亲朋间的传统美德自然失去了传承的道德土壤。
更深层的危害在于,“假借实索”会隐性阻碍乡村振兴的进程,而乡村的发展活力恰恰是传统美德传承的重要依托。乡村振兴绝非单纯的产业升级和环境改善,更需要乡风文明的滋养与治理有效的保障,而这两者都与健康的亲朋关系息息相关。在治理层面,“假借实索”引发的债务纠纷会消耗基层一定的治理资源:一些地方的村干部不得不将部分精力,耗费在协调亲友间的欠款纠纷上,致使用于推动产业发展、改善民生服务的时间与精力受到干挠和消弱,乡村的稳定和谐根基受到直接冲击。
对策探讨:多管齐下净化乡村亲朋美德生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 “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核心是让传统美德在新时代实现创新性发展。“净化”作为对乡村亲朋传统美德的提纯与优化,是实现其创造性转化、构建乡村亲朋传统美德传承体系的重要环节。因此基层各级组织,应契合当下对传统道德文化去粗取精、适配现代价值观的现实需求,从多渠道发力破除“假借实索”陋习,净化乡村亲朋道德生态,使之适合乡村传统美德传承体系。
强化宣传教育,重塑乡封互助诚信价值观。基层各级组织应将诚信教育纳入乡风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通过多样化形式唤醒村民的道德自觉,积极倡导健康的互助方式:村“两委”可牵头成立村级互助基金,整合集体资金、社会捐赠等资源,针对村民因病、因学、因灾等实际困难提供规范化帮扶,避免因少数人算计“借钱”而引发纠纷;鼓励村民之间建立透明、公正的“借还关系”,推广“简易借款协议”模板,明确借款金额、还款时间和违约责任,用契约精神保障亲朋好友互助行为良性发展,让“互借”回归应急解困的本质。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金钱观、价值观,摒弃“投机取巧”的算计心理。结合“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诚信农户”等评选活动,大力表彰诚信守诺的良好行为,让“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理念牢固占据人心。
激活宗族力量,营造互助新风的亲情支撑。观察发现,相当部分的“假借实索”行为,是在亲属之间发生的,因此要净化这种陋习,调动宗族力量是一条必经之道。要引导宗族群主做到:一是从宗族历史和先祖故事中提炼“奉行善举、扶弱助急、遇难互助、诚实守信、自强不息”等核心家风,通过族谱、祠堂标语、家族会议等形式传递给每一位成员,让遇急互助成为宗族成员的自觉行为;二是搭建资源对接平台,梳理宗族内成员的职业、技能、资源(如医疗、教育、就业、商业渠道等),建立资源清单,当成员有需求时(如找工作、寻求医疗机构、拓展商业合作等),由宗族内平台负责人对接相关资源,穿针引线,实现“据才适帮,授渔自救”。三是制定宗族内互助行为规范,明确“自愿互助、量力而行”的边界和原则,约定互助之后相关信息互通,形成“互助良德促进情谊加深”的良性循环。四是要狠抓家训家教的施行,以“假借实索”等不道德行为对家族成员进行警示训导,巩固和发展全族成员“人人恪守诚实守信、个个奉行助人善举,齐心协力耀祖光宗”的浓厚家风氛围。
健全基层治理。化解纠纷并强化约束机制。基层各级组织应充分发挥基层自治作用,建立健全民间借款和矛盾调解机制,针对债务纠纷设立由村干部、老党员、老宗族主、法律顾问组成的调解小组,有效引导欠款者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及时化解亲朋好友间的欠款矛盾。同时,要将村民诚信行为纳入村规民约和信用档案,与村内福利分配、评优评先、政策扶持等挂起钩;务实施行对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对诚信守诺者给予公开表彰。通过制度约束,倒逼村民时时处处坚守诚信底线,依靠群众力量净化乡村道德生态,让亲情友情回归本真纯粹,为乡村振兴注入一份鲜活的精神动力。(韦绍行:副研究员 广西老社会科学工作者协会常务副会长)
(编辑:晓东 责编:声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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