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镇网陕西讯)5月29日下午,华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工股联合杏林镇食品药监所执法人员,对杏林镇两家申办《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的小作坊进行现场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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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主要核查了加工小作坊是否按照厂房结构进行建设,查看了更衣室、操作间、晾晒区、烘干区、成品区、冷藏冷冻室或库房等。检查了更衣室的洗漱设施、紫外线灯管等消毒设施,查看了操作间的布局、硬件设施、“三防”措施,检查了库房离墙离地措施是否达标。
在审查过程中,加工股股长对申办者提出三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相关管理条例,掌握应该具备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牢固树立“食品安全重于泰山”责任意识;二是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强化对经营标准、生产环境、人员管理、标签标识、台账记录等日常工作能力的提升,提高生产加工和管理水平。三是要规范和强化对食品加工生产过程的控制,严格落实“严禁非工作人员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进入小作坊”要求,加工制作必须按照流程操作,不得简化程序,从源头上保障群众的食品安全。(特约通讯员:韦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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