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公布了目前保留的18项行政审批事项,并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1项。对此,专家表示,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有利于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更好地发挥作用,从源头预防审批腐败行为。(2月24日 新华网) 十八大以后,中国渐渐驶入深化改革的深海中,从国务院陆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之后,地方政府也加大了简政放权的力度。由此可见,党中央深化改革的坚定信念。 简政放权作为深化改革的“当头炮”,既是减少权力寻租、防治腐败的“釜底抽薪”之策,也是进一步健全制约权力运行的手段。当然,取消和下放这些审批事项,决不意味着政府对这些领域放任不管了,当前列出的的这些“清单”目录,就反映了政府正探索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来进行监督管理,这对于市场主体和行政主体都有着积极的作用,也就是说,政府将逐步从宏观调控的大手中抽身转化,以“小政府”的模式进行管理监督,即政府部门尽量减少或取缔不必要的对市场经济的活动干预与行政管制;对于必不可少的政策干预和行政管制,要透明化或市场化。 当前的简政放权本质上也体现了这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大量的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事项被清理、取消,到目前,我国共取消下放334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另一方面,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布了目录清单,明确了职责范围和权力范围,并逐步建立完善严格的过程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 简政放权是源头反腐的第一步,在做到政府“收”、“放”自如中,加强“事先预防”与“事后打击”的监督管理,才能确保反腐工作的深度推进。(作者:小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