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据南粤清风网消息,汕头市纪委不断加大对环保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2013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环保领域实施问责31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0人,组织处理18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 据悉,近年来,汕头市纪委强化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职能部门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职责,严肃查处在项目审批、工程建设、执法监管等环节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违纪违法问题和在环保领域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典型问题。 与此同时,该市纪委督促各区(县)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通过明查暗访,紧盯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抓整改。其中,潮阳区结合“创文强管”和“作风建设年”活动,不定期对各镇(街道)环境保护问题进行明查暗访,截至目前,共组织相关明查暗访219次;开展环境污染整治专项督查12次;发出效能监察责任书55份、效能监察建议书5份;问责相关责任人97名,其中立案28名,诫勉谈话45名,约谈20名,移送镇(街道)按有关规定处理3名,批评教育1名。 2016年11月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东后,汕头市纪委迅速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有关事项,全力支持环保督察组各项工作。该市纪委专门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对重点案件全程跟踪督办,共问责18人。各区(县)纪委全力配合专项工作,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案件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迅速查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生态环境安全。 据统计,2013年以来,汕头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环保领域实施问责31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0人,组织处理18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由该市纪委直接调查处理案件21件,已结案18宗,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其中开除党籍4人,留党察看3人,严重警告4人,警告6人,行政记大过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