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上午,秦皇岛、张家口、承德、保定、邢台、邯郸等地法院公开宣判了9起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4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拘役5个月不等的刑罚,并被依法判处罚金刑。 这9起案件分别为:秦皇岛市抚宁区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刘相贪污案,张家口怀安法院审理的被告人白绍先、白世威、白士怀贪污案,张家口张北法院审理的被告人王海贪污案、被告人徐佃贪污案、被告人徐俊贪污案,承德隆化法院审理的被告人王福祥、方瑞元、门月国贪污案,保定涞源法院审理的被告人赵立民、曹建永挪用特定款物案,邢台柏乡法院审理的被告人苏彦彬贪污案,邯郸临漳法院审理的被告人李卫贪污案。 据介绍,全省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审判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继续实行快立、快审、快判。对于社会危害性大、侵占资金数额大、拒不退还的犯罪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慎重适用缓免刑,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来源:河北日报 记者 高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