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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启动“计生安居”工程 8月中旬确认名单

2015-07-28 08:44 泸州新闻网

近日,记者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为了更好地帮助我市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住房困难户解决居住问题,市卫计委出台了《泸州市2015年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方案》,项目实施对象为户籍地在泸州市内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失独和伤残)家庭。项目启动和帮扶对象确定阶段为2015年7月,8月中旬市上确认名单,在乡镇和村上进行七天公示。9月起,乡镇计生部门协助帮扶对象到当地乡镇国土、建管等相关部门办理手续,依据相关部门对农村建房的相关建设、安全及质量要求,进行建房。
 

帮扶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是本市户籍的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现居住状况属于无房、棚户、草房以及土木、砖(瓦)木结构的比较严重的危房(已建和在建不属于这次的范围)。由乡镇(街)计生部门根据《方案》要求对所辖范围内的计生特殊困难家庭进行再次走访调查,初步确定帮扶对象并报乡镇政府审核。

项目经费由市级、县级、乡镇统筹和自筹四部分组成。市级计划补助对象为江阳区5户、龙马潭区3户和纳溪区4户,共计12户,每户市上补助2万元,共计24万元,区上补助不少于2万/户的经费标准。另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和古蔺县最少2户,由各县生育关怀资金参照市上标准自行解决。

记者 段婉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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