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往年重大节日尤其是春节前夕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集中出现的现象,蒙城县在深入分析和深刻总结的基础上,结合常态化的劳动保障巡查,将本年度农民工工资集中清欠的时间节点前移,于10月中旬全面部署清欠工作,通过狠抓“六落实”,提前打响农民工工资清欠硬仗。 一是落实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相关文件的学习和贯彻。组织人社、住建、水务、房产、公检法等部门,对照文件规定,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任务分解; 二是落实企业用工合同管理。结合劳动保障日常巡查,要求全县各类企业尤其是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做到用工必签合同、合同必须备案,以合同为抓手,全面梳理和掌握各类企业用工情况,为杜绝和妥善处理欠薪案件奠定基础;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属人、属地、属事的原则,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对照下发的任务清单,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对于建筑施工企业,从建设单位,到施工单位和开发商,全流程、全要素推行制度规范和约束,将各自的责任锁定并严格督促落实。 四是落实工程监管。把建筑领域的清欠作为重中之重,要求住建、房产部门不仅要监管工程质量,还要监管工程进度和时间节点,更要监管资金拨付和安全生产,实现监管全覆盖、无盲区; 五是落实资金拨付。要求县住建、人社、房产、法院等部门,全面排查在建和竣工工程尤其是政府工程,通过调阅支付凭证、查看银行流水等方式,掌握资金拨付情况,对于不按序时进度或标准拨付,以及克扣或截留的,予以即时纠正到位,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严惩; 六是落实督察保障措施。从11月1日起,对各牵头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由县政府办牵头,实行每周一通报、每月一调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追责;对排查出的恶意拖欠或欠薪逃逸行为,将予以严厉打击和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