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献县乡镇医院职工独生子女费只发2010年以后的”的问题。献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我们已责成未发放独生子女费的单位,克服困难补发2010年前欠发部分,县卫计局将对补发情况给予督导。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前段时间有人反应沧州献县的乡镇医院职工的独生子女费一直未发,卫生局承认错误但只补发了2010年以后的,以前的未发,望按实际情况发放。
献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感谢你对计生政策的支持。2010年基层医改之前,乡镇卫生院属于自负盈亏,由于部分卫生院经营困难,导致少数卫生院未能及时发放独生子女费。我们已责成未发放独生子女费的单位,克服困难补发2010年前欠发部分,县卫计局将对补发情况给予督导。(河北新闻网 张向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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