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庆国 芦晓春)近日,记者从北京市农委获悉,《关于实施新一轮山区农民搬迁工程的意见》正式出台。《意见》提出,5年内将对门头沟、昌平、平谷、怀柔、延庆、密云6个区生活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受洪水威胁地区及饮水困难、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山区农民实施搬迁,重点是险村、险户和低收入村、户,共涉及40个乡镇、120个行政村,1.2万户、2.7万人。 为解决搬迁建设用地指标难题,新一轮搬迁将进行科学合理选址,实行“先建后拆”。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险村、险户紧急避险搬迁用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边建边办”。探索完善跨区域搬迁新模式,通过土地置换、资金平衡、土地资源股权分配等方式,为搬迁村提供安全新址。搬迁新村建设要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要严格控制拆占、拆建比例,减少新村占地,增加绿化用地。新村选址确需占用一般耕地、林地或其他农用地的,由所在区政府自行优先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