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其中第16条提到: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渠道开展试点示范。
可以说,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是在原有生态农业和休闲旅游基础上的延伸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能更好地体现乡村独有的美丽和活力,吸引更多的有识之士投资农村建设。另外,“田园综合体”模式具有很强的商业价值,能更好地带动新农村的发展、提升农民收入。
省长楼阳生在今年2月召开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2016年,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三农”工作力度,粮食再获丰收,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万元大关,脱贫攻坚首战告捷,农业农村经济平稳发展。但同时也存在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不高、农民持续增收困难、农产品供需结构不相适应、农业农村发展新旧动能转换“青黄不接”等矛盾和问题,必须持续加力解决。
那么,如何持续加以解决“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不高、农民持续增收困难、农产品供需结构不相适应、农业农村发展新旧动能转换 青黄不接 等矛盾和问题”呢?《山西日报》4月26日4版刊登的《做活产业大文章,构筑精准脱贫路》一文,以鲜活的事例阐述了我省平顺、岚县、隰县、大同县4县利用地方特色产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助力脱贫攻坚,为解决我省农业战线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找到了可以借鉴的方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要因地制宜,把培育产业作为推动脱贫攻坚的根本之路。”而《做活产业大文章,构筑精准脱贫路》一文引言中就提到:产业扶贫是涉及人口最多,涉及面最广的扶贫政策。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通过发展特色产业,我省将扶持115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脱贫。
细读《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不难发现,其提出“田园综合体”的主体定义是强调要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农民能够充分参与和受益;其次在产业内容上是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对于我省农村和农业来说,在“田园综合体”这一概念的基础上嵌入地方特色产业,将会对地方土特品牌的打造和提升、乡村旅游的开发和利用、民俗文化的挖掘与传承、农民朋友的创业和增收等涉及农业、农村方面的各行各业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
中央早在2013年12月23日至24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就指出,“农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田园综合体”可以为传统文明和乡土文化提供良好的传承平台。借助“田园综合体”的文化建构,乡村治理将获得更多的深层次文化支撑,助推美丽田园、和谐乡村的目标早日实现。
去年以来,我省全面贯彻中央扶贫政策,围绕贫困群众迫切需求,增加政策供给,制定了《山西省推进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若干政策》《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的实施意见》《山西省推进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若干政策》等14个产业扶贫配套文件,从财政、金融、保险等多方面出台了一批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通过开展“一卡一库一培训”等专项行动,强化政策进村入户宣传,推动政策落细落实,把政策含金量转化为群众获得感。窃以为,在中央指明方向,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各地市和县区党委政府,尤其是挂了名的贫困县,应利用“田园综合体”这一新概念,结合当地农村、农业和农民的实际情况,抓住契机拓展地方产业,打造地方特色品牌,发展乡村特色旅游,创新农业发展模式,将惠民政策的优势转换为构筑精准脱贫的新路子,为当地的脱贫攻坚搭建新桥梁。
责任编辑:王海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