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寒假前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各地各校要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学科研工作,及早谋划、科学安排学生、教职工寒假放假时间。师生员工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如无特殊情况,全省中小学和幼儿园2021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9日,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为2月22日,寒假期间不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 各地、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及早将寒假时间和相关安排告知师生和学生家长,指导学生和家长提前规划安排好学生假期生活。高校要安排师生有序放假离校,“一人一档”制定留校学生信息台账,妥善安排留校师生寒假生活。各高校要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导下,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因地因校制宜,及早谋划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适时发布本校春季学期开学安排,高校可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返校。寒假期间校园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留校学生减少不必要外出,同时加强对外来人员管控。
通知要求,要加强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和家长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少流动、少聚集。
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对面向儿童青少年开展培训的机构组织一次拉网式巡查,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等。要发挥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公示作用,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随意涨价、提前收费、超标超前培训等违规行为。(记者 王赟)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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