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相关通知,义务教育学校寒假从1月24日开始,普通高中学校寒假从1月31日开始。通知要求,寒假期间,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和学生原则上留深,确有必要离深的,须提前向所在学校报告。 据了解,本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从1月24日开始,2月20日结束;普通高中学校寒假从1月31日开始,2月20日结束;幼儿园放假时间自行确定。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春季新学期开学时间统一为2月22日。中等职业学校寒假从1月25日开始,3月1日开学。
深圳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要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校历安排,认真做好期末复习考试、学期总结和寒假工作安排。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寒假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领导要带头在深过节。加强大型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提倡采取视频形式召开,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各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培训等活动。寒假期间,各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和统一组织自习,不得有偿上课,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机构合办(含租借)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辅导班,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等。(记者 包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