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东营市委宣传部下发通知,在全市启动第三届“最美人物”评选活动。
据了解,本次评选活动将评选出十类“最美人物”,分别为最美农民、最美环卫工、最美婆婆、最美媳妇、最美警察、最美的哥、最美乡村教师、最美乡村医生、最美志愿者(义工)、最美科技工作者。
活动分推荐、初选、评审、表彰四个阶段进行,自现在起,到12月结束。凡在东营工作、生活的人士,其事迹能够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具有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事迹厚重感人、道德情操高尚、影响广泛深远,均可作为候选人参加本次活动的推荐和评选。另外,已经当选全国、省、市最美人物、道德模范的和省级及以上重大典型的不作推荐人选。
目前,正进入推荐阶段,将侧重推荐基层单位和群众身边的人物。采取县级推荐、市级推荐两种形式,县级推荐由各县区委宣传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推荐,各县区推荐2人;市级推荐由市直各部门单位等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根据评选类型分别进行推荐,每类10人。
据介绍,本次评选旨在通过深入挖掘和宣传群众身边的先进人物及其感人事迹,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同时,引导激励广大干部群众以先模人物为榜样,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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