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1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2年。 《办法》共包括6章41条,从制度层面推动全省水资源调度和管理。水资源调度分为流域水资源调度和区域水资源调度,遵循节水优先、生态安全,因河施策、统筹兼顾,统一调度、分级管理,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的总体原则。《办法》还明确水资源调度组织和责任主体,规定水资源调度实行工作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各类水工程主管部门和运行管理单位是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川是水资源大省,出台《办法》有助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优化配置生活、生态和生产用水,高效利用水资源,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供水安全,保护水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