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获悉:截至2020年底,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含州、盟)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8.2%;长江流域、渤海入海河流劣Ⅴ类国控断面全部消劣;长江干流历史性地实现全Ⅱ类及以上水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圆满完成2020年年底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目标,“洋垃圾”被彻底挡在国门之外。 “十三五”时期,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继续取得历史性成就,“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生态环境9项约束性指标均圆满超额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21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记者孙秀艳、寇江泽)
《 人民日报 》( 2021年01月25日 14 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