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一支来自群众、服务群众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为法治四川建设提供基层法治人才保障,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四川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实施办法》明确,2022年将建立全省统一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体系,实现全省每个村(社区)有3名以上“法律明白人”;到2025年,形成制度完备、结构合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作用明显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机制,全省每个村(社区)有5名以上“法律明白人”,逐步实现村(居)民小组或居民楼栋“法律明白人”全覆盖。 “法律明白人”即指具有坚定法治信仰,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较好法治素养,受群众信赖,能够主动参与法治实践并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村(居)民,主要职责为:宣传法律政策、收集社情民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引导法律服务、参与基层治理、适合本地“法律明白人”承担的其他职责。其遴选工作以村(社区)为单位,按照村(居)民自荐或村(社区)“两委”推荐、组织选拔、考核上岗等程序进行遴选。 《实施办法》规定,“法律明白人”集中系统辅导每人每年不少于10课时。网络自主学习每人每年不少于20小时。现场观摩教学、法治实践培训每人每年至少分别参加1次。同时还要求,建立“法律明白人”档案库,通过强化“法律明白人”年度考核、正向激励和动态调整,不断加强“法律明白人”日常管理。来源:四川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