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省卫生健康委贯彻2021-2030年辽宁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到2030年,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70%以上,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2%以下,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达到1.12名、床位增至3.17张,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以上。 进入新发展阶段,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主题已经从生命安全守底线扩展到全面健康促发展。特别是实施优化生育政策以来,高龄、多产次产妇比例增加,妊娠期并发症、合并症和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增大,母婴安全保障和儿童保健服务需求进一步增加,妇幼健康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为积极应对妇幼健康新需求与新挑战,《方案》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统筹协调,分类指导;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目标导向,需求牵引四个方面的基本原则。推动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多方参与,聚焦重点,精准施策,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预防和减少妇女儿童疾病发生,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健康发展。 根据方案,到2030年,妇女儿童健康主要目标包括:孕产妇死亡率降至10/10万以下,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3‰、3.4‰和4.4‰以下;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均保持在90%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70%,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产前筛查率达到90%,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和95%以上;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 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12岁儿童龋齿患(失、补)率控制在25%以内;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10%和5%以下等。 《方案》明确,持续加强母婴安全、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加强儿童健康服务和管理、加强儿童疾病综合防治、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建立完善女性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模式、防治妇女重大疾病、支持家庭与妇女全面发展八个方面主要任务。
其中提出,全面落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管理责任,动态、准确掌握辖区常住孕产妇和0-6岁儿童基本情况,应用妇幼健康信息服务管理系统建立管理台账,以县(市、区)为单位落实网格化管理;构建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扎实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将儿童健康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女职工劳动保护作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重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为女职工建立个人健康档案。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晓东 责编:祁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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