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发布,列出4个方面11条具体举措激励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 为何出台?科技创新能力不足 “虽然我省在生态环境领域取得了一批重要科研成果,积极助力污染防治攻坚与环境治理工作,但科技创新能力不足仍是制约我省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发展的核心问题。”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彭勇表示。 《措施》主要谋划了4个方面11条具体举措。“首先就是加强科技创新技术突破,包括支持基础研究和重点项目技术攻关、鼓励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彭勇说,此外还要强化科创平台载体建设,包括鼓励创建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强化与科研院所和高校合作力度、完善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共享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包括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制度、鼓励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在激发科研人才活力方面,包括培育引进优秀人才、加强人才创新站点建设、完善科研人才评价和培养机制、严格激励资金管理。 彭勇透露,《措施》计划通过调整优化结构、加大科技投入、组织科技攻关,激励生态环境领域科研人员进一步提升科研实力,积极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有何亮点?从5个方面“真金白银”激励 《措施》从5个方面“真金白银”激励生态环境领域的科技创新: 一是依托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科技项目体系,生态环境厅每年将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预算资金,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基础研究和重点科技项目技术攻关。 二是鼓励厅直属事业单位牵头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国家级或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和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根据奖项级别不同,按照5万—100万元/项的科研经费标准予以后补助支持。 三是鼓励厅直属事业单位创建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成功获批并完成验收后,分别按照国家级300万元、省级100万元科研经费标准予以后补助配套支持。 四是鼓励厅直属事业单位培育引进优秀人才,每培养或新增引进一名全职两院院士、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将在该单位每年度预算中专设100万元工作经费予以科研保障;培养或引进的优秀人才,按照新增一名国家级人才50万元、省级人才30万元科研经费标准予以后补助支持;鼓励青年科研人才广泛参与科技工作,属于科研单位的厅直属事业单位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资助青年科研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50%等。 五是鼓励厅直属事业单位建设人才创新站点,按照级别不同,成功获批的将按照10万—50万元/个的科研经费标准予以后补助支持。 如何用好?加大大气污染深度治理等攻关 如何用好政策“红利”,推动科技赋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首先要加大科技攻关力度。”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史鸿乐表示,将在现有科研成果基础上,稳步推进学科发展布局,推动成立跨部门研究团队,集中资源力量持续组织开展四川盆地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典型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修复、新污染物筛评控等区域性、流域性、综合性和前沿性环境问题科技攻关,“全力助推解决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性、引领性、支撑性作用。”
还要深入挖掘、凝练和应用现有科研成果,做好科技成果向政策建议转化工作。推进产学研用试点示范,促进科技创新和污染防治深度融合,尽快实现成果转化落地应用。加强高能级科研平台建设和深入开展科技服务,帮助地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培养基层专业人才,赋予“自我造血”功能。来源:四川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