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3月1日起施行护航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四川高标准农田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条例出台背后有怎样的考量?具体内容又有哪些四川特色?近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人大及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对内容进行解读。 破解重点难点问题 四川作为农业大省,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自治区)之一,担负着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确保粮食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 “条例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促进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重要举措,为破解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难点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委员蒋伟介绍,在省委、省政府积极推动下,四川省高标准农田累计建设数量居全国前列,但任务还很重、难度也较大。比如,要将全省被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二台土、三台土等建成高标准农田,任务十分艰巨;尽管全省面上农田基础设施得到持续完善,但丘陵地区和广大山区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靠天吃饭”的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水平与实际建设需求差距大;“重建轻管”现象仍然突出,需要建立完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长效机制。“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法治手段引领保障,对于巩固提升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成效,加快推进四川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12345”体现四川特色 紧密结合四川实际,突出地方特色,是条例的一大亮点。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王犁田用“12345”对此进行了解读。 条例聚焦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建设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这一核心目标,更加突出保障全省的粮食安全。 遵循两个更加精准原则。一是在建设区域上更加精准。明确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调查,对未建设区域开展建设适宜性评估,确定适宜建设区域。对已划入的永久基本农田但不具备高标准农田建设条件的区域,依法进行调整和补充划定。二是在建设投资上更加精准。明确对坡度大、零星分散、水资源不足等建设高标准农田难度较大的耕地,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建设内容,适当提高投资标准。 在健全三大体系建设方面,一是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体系。规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应当推行项目法人制。明确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和标准,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二是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体系。规定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的管护责任,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三是健全高标准农田保护利用体系。明确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建立四个保障机制。一是建立组织保障机制。明确建立健全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资金保障机制。规定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全力保障建设资金需求。三是建立用地保障机制。明确坚持“农地农用”原则,保障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域内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用地;涉及少量占用或者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的,应当在项目区内予以补足,难以补足的,应当在县域范围内同步落实补划任务。四是建立信息保障机制。明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管护等信息上图入库,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 条例还构建了五个分区标准。一是成都平原区重点开展条状水田建设,配套田间灌排设施。二是盆地丘陵区侧重坡耕地改造,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和配套建设小型水源工程,合理布置田间灌排渠系。三是盆周山区加强梯田(地)建设与农田宜机化改造融合,建设小型拦、蓄、引、提水工程,加强坡面土壤涵养与保护。四是攀西地区注重小型泵站和农田输配电建设,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与水肥一体化融合。五是川西高原区建设引水、提水工程,合理布置渠(管)道工程,加强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来源:四川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