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案发现场 图据四川在线(微博) 华西都市报(微博)讯(成都中院 记者 吴柳锋)昨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成都“8·25”公交杀人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年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8月25日20时50分许,李年勇乘坐42路公交车行至成都市一环路北四段公安消防二中队附近时,为发泄因生活不如意而产生的不满,用事前准备好的尖刀捅刺多名乘客,下车逃窜途中又先后刺中多人,最终导致5人死亡,10人受伤。李年勇逃窜至曹家巷派出所附近时,被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李年勇持刀刺杀他人致多人死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动机卑劣、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从严惩处,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新闻 【组图:成都曹家巷25日晚发生凶案】2013年8月25日21时18分,市局指挥中心接报一环路北四段有人持刀伤人。接警后,巡警和属地派出所立即前往处置…【详细】 【成都曹家巷持刀伤人案续:“拖把哥”追凶500米】根据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的案情通报,在8月25日一环路北四段发生一起持刀行凶案件中,15名伤者中的4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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