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集乡是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乡镇,经济发展水平低。可就在这个人均年收入不足万元的穷乡镇,却出现了一位“千万元”级别的贪官。他就是于集乡原党委书记、乡长刘传银。任职10年,他利用职权侵吞各类公款823万余元,另有1082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近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法院以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刘传银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200万元(4月19日监察日报) 乡镇穷,不等于“油水”不大;或者说,油水不大,但难奈贪欲太炽。所以从道理上来讲,穷乡镇出千万级贪官,不足为奇。 请看“刘千万”的生财之道:上级政府没少给于集乡的企业下拨扶持款,而这些款项却成了刘传银眼中的“肥肉”。他要么伙同他人或自己直接从上级拨款中截留一部分;要么将扶持款先发给企业,再想方设法从企业要回来。 除此之外,其他各种补偿款、一事一议款等,也都难逃他的手掌心。借他人承包工程虚列开支,甚至伪造工程,凡能想到的由头,刘传银都用上,为的就是将公款据为己有。这就有点猖獗而不择手段了。 “刘千万”的敛财手段总少不了“搂钱的耙子”,乡财政所所长李世英就成了他的共犯。二人配合默契,心领神会,使得贪赃枉法之路,从此走得一发而不可收拾,终陷囹圄而懊悔不已。 揆诸现实,类似刘传银这样将“蚁贪”做到风生水起的,不在少数。这就充分说明,没有制约的权力,很容易诱发腐败。而从体制上查漏补缺,从程序上严格报批,就成了当务之急。如此,才能消弭“穷乡镇出千万级贪官”现象萌发的土壤,让“稀奇”之事,不再出现,让权力运行回归常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