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农村由于位置偏远,村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法律意识淡薄,造成了很多人处理问题都私下协商解决,丝毫不顾及法律法规,比如农村房屋土地买卖就是一个很典型的问题。
在有的农村地区,村民由于子女等原因移居外地,这时有的人就会选择将家中房屋就会卖给他人,当然在农村没有正规的买房程序,所以一般都是私下协商,达成买房合作。
但国家有明确法律条文规定,村民禁止私下买卖宅基地,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详细审查,除非是通过合法继承途径转移土地所有权。农村房屋可以正常买卖,但由于农村的建筑原因,买卖房屋的同时就必须转移土地所有权。
所以要想在农村买房的方法只有两种
一、通过有关部门审查,直接把房和地一起买了。
二、买一栋房子,然后把房子拆走,不占别人的土地。
很显然,这第二种方法当然没人选了,除非你只想要一栋房子的建筑材料。所以,无论是买房还是买地,都要经过正规渠道。
中国的法律法规本就复杂,更何况是有关农村的条例更是繁多,村民们已经在长期生活中产生了惯性思维,根本不会考虑到法律的约束。还有在农村一般不会见到派出所,派出所警察局等只有在镇级以上才会设立,农村里的村警一般都是由村民直接担任,当村民们遇到法律有关问题时,也得不到及时帮助。所以农村普法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在暑期三下乡活动中,有很多法律专业的同学参加,为村民们做了很多的普法宣讲,也为农村的普法做出了贡献。但宣讲的法律大多是关于刑法,对其他的更贴近人们生活的法律没有为村民们解答,所以在以后的下乡活动中,应该做一些贴合人们生活的工作。
农村地区偏远,很多村民在遇到问题,需要法律咨询时,适时的伸以援手,不仅帮助了他人,也使自己学习的知识得到了实践,这样利人利己的事,何乐而不为呢?
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应当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虽然大学生下乡能为人们做的非常有限,但这样的法律宣讲却是非常有必要的。(一见景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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