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12个乡镇(街道)共立案28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00%;自办案件24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67%。”近日,山东省蒙阴县纪委通报了今年1至7月全县乡镇(街道)纪(工)委执纪审查情况。
今年年初乡镇纪委换届后,蒙阴县每个乡镇(街道)都配备了1名纪委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专职干事(委员)、2名兼职委员。人员配齐是前提,发挥作用是关键。围绕加强乡镇(街道)纪委建设,蒙阴县纪委打出一套“组合拳”。
针对乡镇纪委换届后新手多、业务能力弱的实际,先后举办了纪检业务培训班、干部队伍建设培训班,为纪检干部“充电加油”。针对个别乡镇(街道)纪(工)委“三转”不到位的情况,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深入各乡镇(街道)了解“三转”落实情况,对“三转”落实不到位的,约谈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责令限期整改。针对地域小、人头熟、干扰大等困扰基层执纪的难题,制定出台《蒙阴县乡镇(街道)纪(工)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重点考核信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执纪审查等五个方面的工作,并对自办案件提出了要求。同时推行交叉联合执纪审查,调动了乡镇(街道)纪(工)委的履职积极性。针对乡镇(街道)没有专门的谈话场所,制约执纪审查工作正常开展的实际,加强场所建设,乡镇(街道)全部建起标准化谈话室,为更好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提供了有力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在持续深化‘三转’、落实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街道)制度、推进交叉联合执纪审查模式、用好问责利器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好乡镇(街道)之间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蒙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徐志刚表示。(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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