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当事人网上就可参与所有审理程序(图)
2018年5月11日,天津滨海新区法院互联网在线庭审系统正式上线试运行,这是天津第一个以多媒体技术、通信技术、数字视频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为基础,搭建的互联网在线庭审系统。当日,滨海新区法院利用该系统审理了一起知识产权案件。 近年来,滨海新区法院受理了越来越多的涉互联网案件,特别是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激增。考虑该类案件的审理特点,且当事人多在异地,诉讼成本较高等因素,该院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搭建起天津第一家互联网在线庭审系统。 通过该系统,当事人可以进行网上立案、网上证据交换、网上庭前会议、网上开庭、网上调解,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参与所有的案件审理程序。特别是在那些事实比较复杂、证据材料较多、当事人矛盾突出的案件中,法官可以充分运用该系统组织当事人进行多次调解和证据交换,减少了各方当事人的奔波之苦 5月11日上午,该院在互联网专用法庭内利用该系统审理了一起知识产权案件。原告代理人在北京,被告代理人在天津,他们通过法官提前发过去的系统链接,用电脑和手机与法官建立了视频联系。庭审开始后,原告和被告的图像出现在法庭前面的大屏幕上,法官开始有序地开始庭审。与此同时,相关画面也同时出现在原告和被告代理人的电脑或手机屏幕上。在质证阶段,原告和被告分别提交了微信和APP的截图、合同、邮件照片等证据。通过庭审系统,双方进行了快捷的质证。 庭审之后,双方按照系统提供的二维码,通过自己的手机在庭审笔录上进行了签名。 原告代理人表示,原来到天津开一次庭需要耗费大量时间,而现在北京就可以参加庭审了,真是太方便了。 据介绍,滨海新区法院制定了相应的互联网在线庭审规则,对当事人进行全面细致的互联网在线庭审系统使用指引,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是否选择互联网在线庭审方式,在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效果的同时,也充分保障了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