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纪委对近年来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这6起典型问题是: 1.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洞井派出所副所长、二级警督丁大为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7年中秋至2018年端午节期间,丁大为3次收受其辖区某商贸城休闲店老板张某所送红包礼金共计0.4万元。丁大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职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湘潭市原地税局直属局局长陈湘强巧立名目套取公款违规吃喝等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陈湘强以扶贫、慰问费、培训费、会务费、宣传制作费等名目,在湘潭市雨湖区财政局报销费用163.53万元,大部分费用被该局用于违规购买高档烟酒、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过节物资等隐性开支。陈湘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岳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工会副主席刘杰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1月2日至9月21日,刘杰使用本单位加油卡为自己私家车加油29次,费用合计1.15万元。刘杰受到政务记过处分,退赔相关费用。 4.永州市宁远县工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主任朱建军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1月,宁远县工业企业改制服务办通过截留厂房租金、虚假报账等方式,套取公款8.37万元私设“小金库”,以“年终奖”名义集体私分,朱建军分得1.3万元。朱建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怀化市洪江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傅文辉违规收礼、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8年春节前,傅文辉收受4名下属微信拜年红包0.4万元。2018年10月,傅文辉接受某学校技能培训班负责人肖某安排的宴请,并收受肖某白酒2瓶。傅文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6.娄底市娄星区水底洞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肖永红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并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8月27日,肖永红在娄星区某农庄为儿子考上大学操办“升学宴”,违规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1.62万元。肖永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调离纪检监察岗位,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6起问题,有的巧立名目大吃大喝,有的心存侥幸私车公养,有的截留公款滥发补助,有的大操大办收钱敛财,有的变换方式违规收礼,大部分违纪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而且呈现隐性变异新动向,都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全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汲取教训,做到令行禁止。 通报强调,端午节将至,“毕业季”临近,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反对“四风”,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抵制歪风邪气、弘扬优良作风上发挥“头雁效应”,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各级党组织要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坚决克服工作上的“疲劳综合征”,把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统筹起来,一体推进,持续改作风、纠“四风”、树新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盯紧重要时间节点,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精准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顶风违纪行为,特别是对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要快查严处,不断净化节日风气,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推动正风肃纪工作高质量发展。(湖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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