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检察院、北京高院相继召开会议,传达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督导北京市第一次工作通报对接会和北京市接受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立行立改部署会精神,布置扫黑除恶立行立改方案。 市公安局:加大线索有奖举报力度 6月5日晚,北京市公安局召开市公安局扫黑除恶督导意见立行立改工作会议。会议就下一步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和问题整改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以此次扫黑除恶督导为新动力,以最高的标准、最实的工作、最硬的作风,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坚决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二是要进一步抓实问题整改。各单位要抓紧开展自查自改,对中央督导组发现、指出、转办的问题,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标准、措施、期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彻底。三是要进一步强化线索核查。全方位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比对、分析,特别是对下发的“涉黑涉恶”和“涉恶因素”两类线索,严格落实“四长负责制”,发挥核查专班作用,确保高效核查、依法办理、按时反馈、结论准确。四是要进一步掀起打击整治高潮。着眼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安保,将扫黑除恶5号行动与“三重大排查”“三清、三个一批”等专项有机结合,严打严整涉黑涉恶、涉枪涉爆,以及“八黑”等违法犯罪,推动风险防控各项措施落地,持续净化全市治安环境。五是要进一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要进一步加大线索有奖举报力度,有效激发群众热情,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检察院:制定整改方案 6月6日,市检察院敬大力检察长召开专题会议,针对督导组通报的问题和市委主要领导汇报讲话中点出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对于检察机关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深刻剖析原因,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坚持综合施策,立行立改。 针对部分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检察机关将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全面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站位。根据首都特色定位,用好“十进百家,千人普法”的宣传品牌,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斗争中,形成全民扫黑除恶的巨大声势。 针对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情形较多的问题,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审查引导侦查的全面性、深入性、可操作性,力争做到涉黑恶案件中检察机关审查引导侦查全覆盖,并与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的补证方式相结合,全力提升涉黑恶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力争将一次退补由多数降为少数,将二次退补由少数变个别,坚决杜绝借时间等随意性退补的情况。 同时,在办案中严格落实“一案三查”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涉黑恶案件办理过程中深挖彻查意识,与纪委监委等进一步完善工作衔接机制,若发现检察机关内部存在“保护伞”等涉黑涉恶问题,绝不袒护,绝不姑息,一查到底。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再加强各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实体建设,在人员上配足、配强、配齐,且要充分发挥扫黑除恶工作中统筹协调作用,协调检察机关内部各部门协同作战。进一步完善专案办理机制,三级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共同办理重大、复杂涉黑恶案件,建立涉黑恶案件办理专业人才库,确保案件办理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法院:移送涉黑涉恶线索600余条 6月5日,北京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主持召开党组会,强调要把落实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压实政治责任,抓好整改落实。 北京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蓝向东第一时间召开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迅速推进全市法院系统督导整改工作。 会议指出,既认真解决中央督导组通报的突出问题,又举一反三,自觉对标对表查找问题和不足,扎实补齐短板,推动专项斗争深化。
紧督在审涉黑涉恶案件,加强协调配合,拿出过硬措施,提高审判质效;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全面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加大打伞力度,敢于刀刃向内,全面从严治党;组织对扫黑除恶四个规范性文件再学习、再培训,统一司法理念,明确司法标准;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强化司法建议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截至6月5日,全市法院共移送涉黑涉恶线索600余条,发送司法建议27份。(记者 赵加琪) 责编:冬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