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乐都区率先打响了全市整治违法建筑攻坚战。 是日,乐都区委、区政府根据海东市委、市政府有关专题会议精神和“整治违法建筑百日行动”安排部署,召集全区各部门、各乡镇村负责人600余人,召开了集中整治违法建筑专项行动动员会。市委常委、乐都区委书记左耀锋讲话要求,凡是有违法建筑的单位和个人,要不讲条件、不讲客观、不讲特殊,带头自行拆除,决不搞法外施恩、法外容情;对于 “钉子户”,要以敢打硬仗、敢得罪人、敢承担责任的决心和勇气,坚决依法予以强行拆除。副市长王发昌发言指出,违法建筑涉及到少部分群众的眼前利益,有着相当的敏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在集中整治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困难和问题,各级部门在工作中要坚定信心和决心,依法行政,强力推进,要注意把握政策,掌握方法,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区长曾水清作了动员部署。市、区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一致表示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集中整治违法建筑专项行动的指示精神,以必胜的信心、零容忍的态度、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打赢整治违法建筑发起攻坚战。 会后,有关职能部门立即行动,分赴先期掌握的违法建筑工地展开拆除工作,全面展开了集中整治违法建筑专项行动,以果断的行动展示对违法建筑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并将以持续的高压态势对违建违法行为予以重拳打击,彻底摧毁任何侥幸心理,遏制违法建筑态势抬头,在依法保护群众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坚决打击一切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犯罪行为,为全区乃至海东“三高”建设标准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违建贻害无穷 海东撤地设市后,乐都作为兴起的中心城区,城市化建设步伐持续提速,在城市建设上投入了大量资金,城区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城市管理力度不断加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人居环境和出行条件有了十分明显的改善。在这一进程中,群众从中获得了丰厚的国家征地拆迁补助资金,为乐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是,在这一进程中,部分不法人员利欲熏心,置法律于不顾,肆意进行违法建设,有意套取国家补助,致使违法建设屡禁不止,甚至发展到了触目惊心、骇人听闻的地步。这一违法犯罪行为带来了极大的社会危害,在严重扰乱城市建设秩序,制约城市发展后劲和品位提升的同时,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诱发了社会矛盾的复杂化,践踏了社会公平正义。 现状表明,在违法建筑中,无论是建设方还是施工方,为了各自利益最大化,为了搭上国家补助的便车,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就开工;没有任何建设资质敢施工;没有任何安全保障敢用工;没有任何监测监理敢竣工。为了套取国家补助所建设的建筑完全是为了建设而建设。为了逃避监管,突击建、连夜建,建成的房屋根本不能住人。大量违法建筑就是一个意在获取真金白银的水货。为此,带来的是血的教训和生命的代价;埋下的是威胁公共安全的隐患;诱发的是不法行为的日益膨胀;伤害的是社会公平正义。 从一般意义还是从深刻意义上讲,对违法建筑问题听之任之,姑息迁就,就是对投机取巧、损人利己行为的默许;就是对藐视法纪、不讲公德行为的纵容;就是对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群众的伤害。 乐都对此亮剑时不我待,海东对此亮剑民心所向…… 整治不留死角 开展集中整治违法建筑专项行动,不仅仅是单纯的城区建设问题,而是乐都乃至海东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海东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集中整治违法建筑专项行动,乐都区作为海东市政治文化中心,决心紧紧围绕海东经济建设大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不遗余力,不留死角。 行动中将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未经批准私自建设等违法行为,整治目标是未经规划、国土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上述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受法律保护,必须依法查处,一律不予补偿;擅自将承包地和宅基地出租给他人违法违章建房的,一律依法拆除,并恢复原状;对明知是违法违章建筑,仍然租赁、销售建筑材料、提供机械设备和承接、参与违法违章建设,造成后果的,承担法律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建筑依法查封,有营业执照的,应在有关职能部门送达清理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搬迁,无营业执照的自行关闭,否则依法取缔;凡违法建筑,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自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的,不予处罚,否则依法责令限期拆除,并予以处罚,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拆除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并从重处罚。 同时,对违法建筑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在拆除清理违法违章建筑过程中,侮辱、谩骂、殴打或其它手段妨碍执行公务的,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动中,坚决遏制各类新的违法建筑的发生,按照“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的原则,对新建违法建筑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对已经产生的违法建筑集中整治,力求全面完成依法查处和拆除任务。 除恶务尽,不留死角,乐都目标明确,决心坚定…… 规矩挺在前头 依法行政,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乐都集中整治违法建筑专项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加强与群众的交流沟通,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条不紊推动集中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是乐都挺在此次专项行动前头的规矩。 虽然是整治违法建筑,但是在整治行动中,乐都坚持一切行动有法可循,善于拿起法律武器依法行政。在坚决采取强制拆除前,辅以必要的说服教育手段,把道理讲在前,把疏导工作做在前,把思想工作做深做透,鼓励个人自拆与严格依法强拆相结合,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自拆。在这一前提下,要以敢打硬仗、敢得罪人、敢承担责任的决心和勇气,坚决予以强行拆除。 同时,对参与行动的单位部门和个人也立下了规矩。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进行问责;对以权谋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参与违法违章建设和妨碍阻挠、幕后策划、组织煽动群众阻挠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村干部,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按政策办事,在整治行动中不得拆软怕硬、不得搞双重标准、不得搞“暗箱”操作、不得通风报信,对不支持拆违工作的执法人员一律取消执法资格,限期调离执法岗位;对工作不力、拆违进度严重滞后的,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通过这次集中整治,乐都决心让违法建设者要付出应有代价,使遵纪守法的群众利益得到保护,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取信于民,造福于民。乐都区委、区政府决心全区上下排除万难,全力以赴,凝心聚力,同声同气,以斩钉截铁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坚决把这场攻坚战进行到底。为全力提升乐都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乐都一定能在集中整治违法建筑专项行动中开好头,打胜这场攻坚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