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古建筑、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的保护。保护和利用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将其作为旅游景区、景点来保护、修缮和利用,以延续各城镇、乡村的历史文化传承。在乡村传统建筑和人文特色方面,越是地方的越是民族的越是历史的就越是国际的。要加快编制保护与利用规划。
着力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管理能力
大力培养美丽乡村建设人才。加强对从事村镇规划建设相关工作干部,包括省、市县、乡镇、村四级干部的政治素养、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增强干部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主导作用;加大对农民企业家和农村建筑工匠、种养技术能手的培养,发挥农民在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作用;培养一批有志于乡村建设的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专业技术指导。
严格执行农村建房报建制度。充分发挥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作用,严格执行农民建房规划报建制度,实施“一表一证”,提高工作效率,免收报建费用;通过规划报建加强村庄特色风貌管控,对违章建筑加大打击力度。提高村庄建设施工质量水平,村庄建设的每个项目均要做到既有设计水平又保证施工质量安全,达到防风防洪抗震要求。
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农村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行动,解决农村垃圾、污水问题。建立常态化的清扫保洁机制,大力推进农村生活生产污水治理,解决污水横流,污染环境的突出问题。整合财力,配套建设村庄基础设施,如道路、供水供电、燃气供应、通讯网络、排水沟、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设施、路灯等建设。
实行“四个一”监督考核制度。即一个星期宣传1个示范村创建典型经验,一个月1期简讯交流动态,一季度交叉检查通报排名,一年验收授牌表彰1次,传导压力,促进责任落实。改革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分配办法,改竞争性分配为以奖代补分配,加大对通过考核验收达标的村庄的奖励力度,对工作不力、进度落后的市县进行通报批评,启动问责制。(海南日报 陈孝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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