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日报讯 杨勇
开春见喜。
今年2月,自贡、绵阳、雅安等三市被省政府认定为第六批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全省共累计认定12个。
绵阳市涪城区、平武县、乐至县、石棉县、自贡市贡井区、屏山县、自贡市自流井区、绵阳市游仙区、梓潼县、资阳市雁江区、荥经县等11个区县同时被认定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区),全省共累计认定120个。
这是我省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为抓手,加大资金投入,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措施取得的显著成果,不仅为各地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样板,山西、广西等省区先后在成都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培训班,学习借鉴我省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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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安全创建
2018年,我省通过组织召开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工作推进会,督查指导广元市和旌阳区等11个市(区)县的创建工作,组织创建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并顺利通过山东省农业厅对我省第二批创建单位的交叉检查。开展对广元市和德阳市旌阳区1市11县的省级核查验收工作,同时委托成都曙光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第三方机构,对创建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进行公开测评;综合2017—2018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形成考核结果,已报送农业农村部审定。
监管责任落地见效
2017年3月,广元市和德阳市旌阳区、射洪县、峨眉山市、华蓥市、岳池县、达州市达川区、宣汉县、渠县、通江县、洪雅县、理县被认定为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
各创建试点县(市)政府迅速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成立了领导机构,建立了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四位一体”责任体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绩效考核,考核平均权重由2.4%提高到5.3%以上,洪雅县达7%。
各创建试点县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保障机制,将监管、检测、执法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省级财政奖补创建市100万元、创建县50万元。广元市和旌阳区等1市11县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由创建前1801万元增至4162万元,其中广元市按市级人均不低于1元、县区人均不低于3-5元的标准,县区每年预算经费达到120万-240万元,保障监管工作有效开展。
监管体系健全完善
我省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措施有力:
一是监管体系健全完善。创建试点单位累计设立乡镇监管服务机构560个,配备县、乡、村三级监管人员8526人,平均每个县500余人,乡镇、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明确,考核体系完备,区域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全部纳入监管人员责任范围。二是检测体系健全完善。各创建单位全部建立了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并通过实验室 “双认证”,综合检测职责明确,具备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有的检测能力,区域内主要农产品全部纳入监测范围。三是执法体系健全完善。各创建单位均建立了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纳入综合执法范围,县域内制假售假农资、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私屠滥宰等各类违法行为查处率100%,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率100%,有效构建部门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长效机制。
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我省各创建单位均建立了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渠县、达川区分别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1116家、809家。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了生产记录、产品自检、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责任告知、质量承诺和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屠宰企业全面落实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监管模式不断创新
我省各创建县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形成了不少值得其他地方参考学习的经验做法:
一是广元市 “一图二书三员四定八规”(产业分布图,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监管员、协管员和检测员,定职责定区域定任务定考核,八项制度)和村级“四个一”(一个人、一间房、一台设备、一套制度)监管规范,实现了监管关口前移和重心下沉。二是广元市 “三入三化·智慧监管”(监管人员入户、监管设备入场、监管信息入网,促进监管履职网格化、监管过程透明化、监管评价实时化),创新了便捷高效、上下贯通的全程监管新模式。三是广元市“四级联创”模式,把示范创建持续引向深入。四是广元市“七进园区”(以农业园区为重点,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检测室、公开承诺、农业标准、品牌认证、质量追溯、宣传培训“七进园区”),将园区建成优质商品供应基地、质量兴农展示窗口。
(责编: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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