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不起眼、掩映在乡间绿树丛中、扎营在格桑花原野上的农(牧)家乐,如今蓬勃而起。不仅成为青海旅游大版图上景致独特的“小景区”、“小景点”,而且还成为扩大群众就业和收入、繁荣全省休闲经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重要载体。为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我省把乡村旅游纳入高原旅游名省建设,列为全省旅游产业“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重点工程。 青海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比往年好,尤其节假日的时候。旅游部门对乡村旅游主要涉及到的现有的‘农家乐’、‘牧家乐’进行了更好地规范。制定实施了《乡村旅游服务质量等级与评定》地方标准,实现了乡村旅游标准化管理。建立了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接待点网上联盟,增加了乡村游知名度和经营效益。开展了全国和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区点创建工作,涌现出一批乡村旅游示范典型。我们有评定、建设、规划的标准,促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为游客服务,更好地拉动消费。” 记者还从旅游部门了解到,目前,我省众多区县的中心城镇附近和风景名胜区周围,都分布有不同档次、类型的乡村旅游接待点。截至2013年底,全省乡村旅游点共2605家。星级乡村旅游点477家,其中,四星级207家,三星级203家,二星级67家。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3家、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9家。同时,在全省建立10个乡村旅游示范村。如今,为加快全省旅游发展,打造青海乡村旅游升级版,结合全省“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按照《青海乡村旅游示范村评定标准》,分步骤、分阶段在全省新建的300个“高原美丽乡村”中选择乡村旅游发展较为成熟的村庄创建乡村旅游示范村。目前,全省各地正在积极开展申报和创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