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凤凰湖国家湿公园拟分为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五大功能区。由国家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规划设计,总体规划于今年5月完成,12月底前通过国家林业局评审后列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单位。预计经3—5年建设,通过国家林业局验收予以正式授牌。
国家湿地公园是指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建立的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为目的,可供开展湿地保护、恢复、宣传、教育、科研、监测、生态旅游等活动的特定区域。创建国家湿地公园,在改善生态环境、城市美化、科学研究、科普教育和休闲游乐等方面,具有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一是保护生物和遗传多样性;二是减缓径流和蓄洪防旱;三是固定二氧化碳和调节区域气候;四是降解污染和净化水质。
此外,创建国家湿地公园可为人们提供宜居环境,为市民提供观光旅游和休闲的良好去处。也是推动我市“全域旅游”和林产业发展的一张国家级名片。(纳溪区林业局 刘小兵 摄影:郭峰 唐民 刘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