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地区考古首次发现简牍类文书。昨日(12月9日),宁波市文化遗产管理研究院发布余姚市花园新村汉六朝遗址考古成果。领队许超介绍,这是一处典型的汉文化遗址,简牍类文书是本次考古发掘的一项重要收获,“遗址出土的木觚文书,是余姚作为‘文献名邦’的实证,更是研究东汉早中期东南地区民间宗教信仰的重要材料”。 2020年7月至11月,为配合余姚市梨洲街道花园新村1-6号地块的出让建设,经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后,宁波市文化遗产管理研究院联合余姚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复旦大学、四川大学等多家单位,对该地块内前期勘探发现的汉六朝遗址进行了考古发掘。 许超介绍,遗址地处明清时期的余姚县城南城的巽水门外,地势低洼。发掘平均深度1.3米,地层堆积可分五层。遗址主体堆积为一处汉代濒水遗存,也有少量的六朝遗存。共发现了河道、临河护岸、木构设施、灰坑等遗迹十余处,出土陶、瓷、石、铜、木、骨器等各类小件标本300余件,还采集了一定数量的动植物遗存。 4组临河护岸主体皆由木桩构筑。1号护岸结构复杂,由南北两组木桩构成,北侧第一组木桩内侧(近岸端)置横木或横向叠置竹竿,竹竿内侧再以纵向的竹子加固。第二组木桩又分两排,呈人字形交叉,内侧同样横向叠置竹竿。许超说,推测1号护岸的两组木桩之上可能搭建有木板形成栈道,木桩内侧横置的横木或竹竿起着挡土的功用。 2号护岸木桩内侧同样见有横向叠置的竹竿,中部还见有伸向南侧水域中的两排木桩,推测为供舟船停靠的栈桥式码头。 4组木构设施中,1号木构设施各排木桩的排列左右交错,西部、南部的木桩外围有竹编。南部木桩之外有用细竹子削尖后密集插入地面形成的竹篱。4号木构设施位于遗址中北部灰黄沉积土台地上,主体由直径6厘米至8厘米的木桩构筑。该组木构设施西侧、北侧有两重木桩,内部有坑,坑内出土多只草鞋。 300余件出土遗物中,陶器以泥质黑陶、灰陶器为主,还有少量釉陶器、印纹硬陶器。青瓷可辨器型有两晋、南朝时期的越窑青瓷盏、湘阴窑碗,以及鸟头瓷塑。铜器有铜钱及铜削、铜环等。木器有盆、梳篦及各类加工后的建筑材料。此外还出土大量的砖块、板瓦、筒瓦及少量的云纹瓦当等建筑构件。 许超说,简牍类文书是本次考古发掘的一项重要收获,出土封检、木觚、正反面墨书的木板各一件。这是宁波地区考古发掘首次发现简牍类文书。“考古出土的木觚以湖南、湖北为多见,东南地区很少见。此次发现的木觚文书,也是余姚作为‘文献名邦’的实证。” 木觚出土于河道堆积中,全长46厘米,由一根木材纵剖而成,正面六棱五行,刷朱漆,五行皆有隶体墨书。许超说,木觚虽然有所残损,但仍可辨识出150余字,初步释读可知,其内容为东汉永平十七年(74)“天帝使者”为余姚县官□乡临江里男子孙少伯祈福禳病而告社君的文书。
许超认为,花园新村汉六朝遗址的考古发掘是浙江地区汉代基层聚落考古的重大收获,对于全面认识本地区汉文化具有重要意义。遗址具有鲜明的濒水特征,木构设施中木、竹类材质的构筑工艺皆可溯源自本地区的史前遗址。遗址出土的木觚文书,是余姚作为“文献名邦”的实证,更是研究东汉早中期东南地区民间宗教信仰的重要材料。同时,遗址濒临明清时期的余姚南城,与东汉晚期以来的余姚县城隔江相望,可以说是余姚南北双城的雏形,对研究余姚古代城市发展也具有重要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