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比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建议推行免费婚检。由国务院修改《婚姻登记条例》,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列入婚姻登记前置程序,将婚检纳入公共卫生服务范畴,由政府支付婚检基本项目费用,由民政部联合卫健委实施,将婚检率由目前的61.1%提升至100%,为新婚夫妻建立统一的出生缺陷风险评估、分级、统计、追踪服务的数据库。 将婚检率提升至100%,推行免费婚检是强制还是自愿呢?议案中没有明确表述。2010年,国家启动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通过为广大计划怀孕家庭提供免费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对怀孕不利的风险因素,并进行个性化干预。这个项目主要面向农村计划怀孕夫妇,也就是说,需要先结婚再享受检查,且具有目标人群局限。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列入婚姻登记前置程序,就意味着所有人必须先检查,才能结婚。从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服务内容来看,不妨将其看作升级版的婚检,这么看来,推行婚检实际上隐含着强制色彩。 但这不意味着恢复强制婚检。有鉴于强制性婚检过程中存在检查项目不规范、乱收费、不尊重个人隐私等问题,出于对婚姻当事人意愿与选择的尊重,2003年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明确婚姻登记时不再要求出示婚检证明,婚检从强制走向自愿。 随着婚检率的降低,我国出生缺陷发生率不断飙升。2004-2018年,每年新增出生缺陷病例总数约90万例,其中出生时临床明显可见的出生缺陷约有25万例。婚检对预防出生缺陷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仍然有40%的人不愿意婚检,经济是主要原因。全国范围有22个省份全面推行免费婚检,还有大概1/3地区婚检要自费。周洪宇代表建议由政府支付婚检基本项目费用,扩大免费婚检覆盖面,可以降低经济成本,提高婚检率。还有一部分人缺乏健康婚育观念,比如认为体检可以代替婚检,更有甚者将婚检看作不信任对方的表现,在“爱就要无条件信任”的道德绑架下甘冒风险。对这部分群体应以引导教育为主,加大优生优育相关知识科普宣传力度。 推行免费婚检全覆盖可以解决一些经济问题、道德束缚,前提是要保障重大疾病患者婚姻权。现行《民法典》不再将“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婚姻禁止和无效情形,将是否结婚的决定权交给当事人,更加人性化。
删除疾病禁婚情形后,尤其要注意重大疾病婚前告知义务。婚检结果告知配偶非常必要,平衡患者隐私权和配偶知情权,才能更好地保障婚姻自由。(杨 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