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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要求:不得推诿拒绝艾滋儿童入学就医

2014-12-30 09:3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 记者29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获悉,国家卫计委、教育部、民政部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确保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医疗、教育和生活保障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努力消除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社会歧视。

  根据要求,对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要落实定期随访检测、抗病毒治疗和心理关怀等服务。做好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医疗救治、救助工作,对诊疗服务中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者拒绝诊治。

  三部门指出,要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在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中统筹解决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资助问题,保证不让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因家庭困难上不起学或辍学。

  在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各地要及时、足额为艾滋病致孤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并建立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对受艾滋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此外,三部门还强调,要依法加强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隐私保护。未经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儿童的姓名、住址、学校、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公开。对于泄露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信息的,依法进行处理。防止因信息泄露对儿童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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