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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使用有潜规则?泸州市人社局:谣言

2015-07-30 08:59 泸州新闻网

泸州社保卡

泸州社保卡

“大病住院时,医保卡(现医保卡、社保卡、银行卡已三卡合一)里一分钱没有也没关系,个人只需负担1/3的费用;去大医院看病一定要到社区医院转一下,否则全部自费……”近来,一则《有医保卡的泸州人,不要再花冤枉钱了》的帖子在微信朋友圈热传。

谣言:大病住院只需负担三分之一费用?

真相:住院个人负担不等

“生大病住院治疗,只需把卡交给医院,卡里一分钱没有也没关系,出院时医院会和医保中心结算,个人只需负担三分之一的费用。”真相是否如网传的这样?

事实是:生病住院个人负担多少费用是由三方面因素决定的,并非网传的“只需三分之一”。个人负担费用的多少,一是要先看参保人员类型,即参保人员参保的类型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类别不同,住院起付标准(即常说的“门槛费”)、报销比例是不一样的;二是看住院的医院级别,三级、二级、一级与无等级医院级的门槛费及报销比例是不同的;三是要看参保人员应用的诊疗项目、用药是否属于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甲类诊疗项目、药品属于百分之百支付的项目;乙类诊疗项目、药品医保支付部分费用;另外,丙类诊疗项目、药品等在医保目录之外,是不支付的。


谣言:看病前先到社区医院转一下才可以报销?

真相:泸州没有这样的规定

“去医院看病之前一定要到社区医院转一下,否则一分钱也不能报销,全部自费。”到底是不是看病的窍门?

市人社局相关人员解答:当然这也是谣言,泸州市人社局没有这种规定。市参保职工或居民生病时可直接持卡在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按照三级、二级、一级与无等级医院不同报销比例进行报销。在异地居住、外出务工或探亲的参保居民,因病需在居住地或务工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应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对未申报或未同意的,其住院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

谣言:只有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才能报销?

真相: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院治疗后经人社局审核可报销

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市民持医保卡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可以在政策范围内进行报销。那么,是否意味着,但凡没在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费用,都不能报销?

事实是:并不一定。参保居民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和经医保经办机构批准在不能及时结算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可先由个人全额垫付,治疗终结后持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可对符合政策规定范围内的费用进行结算。但需要注意的是,对当年发生的医保费用,申请报销时间不得晚于次年2月底。


谣言:门诊看病不能报销?

真相:11种疾病门诊费用当住院费报销

去大医院看病,只有住院才能报销,在门诊看病是不能报销?

事实是,并非如此。参保城乡居民因患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排异药物治疗、白血病、精神分裂、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地中海贫血以及帕金森氏病所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视同住院医疗费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在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内,一个统筹年度个人只需支付一次500元起付线(门槛费),符合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便可获70%的报销。

市人社局提醒:

泸州市医保报销均按照国家报销政策进行报销,医保卡使用并没有潜规则,如需了解医保政策、社保卡医保功能使用等方面问题,可登陆泸州医疗保险信息网进行了解,或进行网络留言,会有专门的人员进行在线解答。

记者 刘定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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