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镇网

热门关键词:  请输入关键词  怀远县  杏林镇  as  华州区杏林镇

浙江浦江民政医疗救助惠民暖心

2016-11-01 13:47 金华日报

浦江县黄宅镇的方某今年51岁,7个月前,她不小心从自家的三楼摔到一楼造成重伤,花了26万余元医疗费,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难。浦江县民政部门得知她的情况后,及时把她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给她办理了4.5万余元的医疗救助,使她家度过了生活难关。

近年来,浦江县民政部门大力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看病负担,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按照《浦江县社会医疗救助办法》,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其住院核报费用在扣除各类医疗补助、医疗报销、经济赔偿后,剩余全额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其住院核报费用在扣除各类医疗补助、医疗报销、经济赔偿后,剩余部分按70%比例予以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救助起步线为1万元。其住院核报费用在扣除种类医疗补助、医疗报销、经济赔偿后,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予以救助。因病致贫人员,救助起步线为3万元。其住院核报费用在扣除种类医疗补助、医疗报销、经济赔偿后,超过3万元以上部分按50%比例予以救助。每人每年救助封顶线为8万元。

如何申请医疗救助?浦江县民政局工作人员说,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乡镇(街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七日无异议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县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对象经济状况的核对工作,出具核对报告;县民政局自收到核对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发放救助金;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医疗救助需要资料:书面申请报告,说明理由;申请人身份证和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出院证明、医疗费用发票或医保报销凭证、保险报销证明;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审核表,并提供家庭成员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签订核对家庭经济状况授权及诚信承诺书、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村(社区)出具医疗救助公示回执。

据统计,去年1月至9月,浦江县救助1500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400多万元,使医疗救助成为了一项真正惠民的暖心工程。

微信扫一扫,即刻分享!
责任编辑:中国乡镇网
首页 | 网站地图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网络110报警服务 | 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新闻网站联盟

版权所有 中国乡镇网新闻中心 投稿邮箱:2135293720@qq.com 电话: 4009-916-216 蜀ICP备13027954号

法律顾问:四川滨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旭 关于我们 | 加入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