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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家庭医生服务“标准”出台 明年1月1日起实施

2017-11-30 13:10 广州日报

     作为市民健康的守门人,家庭医生需要提供怎样的服务,如何签约缴费?记者昨日从深圳卫计委获悉,近日该委印发了《深圳市家庭医生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家庭医生服务予以规范,该《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家庭医生服务有了“深圳标准”。

        昨日,深圳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就该办法进行解读时表示,从今年起3年内,深圳对家庭医生团队为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提供的家庭医生服务,按每一签约参保人每年12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全媒体记者鲍文娟 通讯员深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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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江山多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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