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市人民政府食安委办公室发布《大连市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以下简称《制度》),鼓励知情人士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吹响哨声,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制度》明确,“吹哨人”举报方式既可以向企业内部举报,也可以向监管部门举报,两者均为有奖举报。“吹哨人”选择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时,举报问题一经查证属实,按照事权划分,依据相关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原则上按对应奖励标准双倍计算奖励金额。 《制度》规定,对“吹哨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受理、承办部门及奖励发放部门严禁泄露“吹哨人”的相关信息。企业内部举报应注意维护举报员工合法权益,严格保密举报员工相关信息。同时要求“吹哨人”对自己举报的内容负责,反映情况及提供的材料应当客观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