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镇网

热门关键词:  请输入关键词  怀远县  杏林镇  as  华州区杏林镇

云南着力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

2018-05-17 11:04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昆明5月16日电(记者林碧锋)记者从云南省民政厅了解到,云南将着力构建养老服务业风险分担机制,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化解养老机构管理和运营风险,维护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保监局联合出台的相关意见,养老院、福利院、农村敬老院等各级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力量合法开办的养老机构可自愿投保。投保标准为:养老机构责任险160元/床/年,养老机构雇主责任险160元/人/年。

  “云南专门安排了福利彩票公益金进行投保补贴。”云南省民政厅副厅长张良玉介绍,在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方面,给予民政部门兜底供养的特困人员和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全额补贴;对其他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按投保标准的80%给予补贴,剩余20%由养老机构承担。在雇主责任保险方面,给予公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给全额补贴;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按投保标准的80%给予补贴,剩余20%由养老机构承担。

  投保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后,养老机构因疏忽或过失,导致服务对象及第三者发生人身损害,或者投保雇主责任保险后,养老机构聘用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遇意外或患职业性疾病,依法依规应当由养老机构支付的医疗、赔偿等费用,均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此外,云南还开通了快速理赔通道,建立预付赔款制度,符合条件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预付赔偿金额的80%。

微信扫一扫,即刻分享!
责任编辑:叶冬梅
首页 | 网站地图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网络110报警服务 | 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新闻网站联盟

版权所有 中国乡镇网新闻中心 投稿邮箱:2135293720@qq.com 电话: 4009-916-216 蜀ICP备13027954号

法律顾问:四川滨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旭 关于我们 | 加入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