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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四重保障确保贫困人口就医

2018-07-31 08:10 来源:健康报 记者:王慧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扶贫办、人社厅、民政厅、财政厅、残联、中医药局日前联合印发《广东省健康扶贫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广东省贫困人口全部建立健康信息档案,实现大病专项救治、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实现全覆盖。各地级以上市2018年年底前要建立完善二次救助政策,全面开展二次救助。

        根据《行动计划》,贫困人口就医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二次救助等四重保障,确保看得起病。《行动计划》提出,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以及低收入家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允许贫困人口中途参保,从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降低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不设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大病保险待遇。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起付标准下降不低于70%,报销比例达70%;特困供养人员起付标准下降不低于80%,报销比例达8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医疗救助比例达80%。对经救助后自付医疗总费用仍负担过重、影响基本生活的,按规定给予二次救助。

        《行动计划》提出,实施贫困人口大病救治专项行动,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进行大病筛查、确诊,分类组织专项救治,定点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制订诊疗方案,发现一例救治一例,同时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为贫困人口每年组织一次免费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到2018年年底,为全省2277个贫困村卫生站配置远程医疗可穿戴健康监测设备包,实现贫困村远程医疗全覆盖。(特约记者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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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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