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国家内分泌代谢病医学中心设置标准》和《国家内分泌代谢病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两个标准从医疗服务能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承担主要公共卫生任务和公益活动等情况,以及落实医改相关任务及医院管理情况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据悉,国家分泌代谢病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均应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并独立设置内分泌代谢病科,其门诊要开展标准化的内分泌疾病管理,年专科门诊量满足相应中心的医教研需求。近3年年均收治患者数达2000人次,能够开展与内分泌代谢病相关的临床关键技术,并具备能够开展基因组学、基因表达组学、蛋白组学等的内分泌代谢病基础研究实验室。 此外,两中心均要能够开展内分泌代谢病激素和基因检测的内分泌代谢病临床检测。其中,国家医学中心所涉及的项目要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临检中心的室间质量评价,区域医疗中心的项目要通过省级以上卫生健康委临检中心的室间质量评价。同时,两中心均需具备国家药物临床试验证书,国家医学中心近3年应主持内分泌代谢病相关的Ⅰ期—Ⅲ期药物临床试验达10项,其中主持Ⅰ期药物临床试验达3项。区域医疗中心近3年主持或参与内分泌代谢病相关的Ⅰ期—Ⅲ期药物临床试验达10项,其中主持或参与Ⅰ期药物临床试验达3项。来源: 健康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