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自贡频道消息(张润红 特约记者 刘尚泉)3月28日上午,自贡富顺县中石镇开展“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培训会在该镇三楼会议室召开,中石镇的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共百余人参加了“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培训会。培训会由中石镇镇长谢明军主持,镇党委书记陈祥君,副镇长王光耀出席会议。 ![]() 会上,镇计生办主任洪利详细解读了“单独二孩”政策的相关知识,重点讲解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的内容、独生子女的认定、单独二孩再生育申请办证程序、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前后的政策衔接等内容。 会议就“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准备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在为人民群众办理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二孩生育证时,要做到简化程序,及时办理再生育审批。利用逢场天通过设立宣传点、拉横幅、印发传单的方式扩大宣传度,进一步加强“单独二孩”的政策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单独二孩政策,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宣传服务。 同时,要求镇村干部做好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充分利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扩大宣传的辐射面,并要求村妇女主任做好符合单独二孩政策家庭的摸底和排查工作,做到宣传到户到人。 据悉,2014年3月2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将原第十四条第二项“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标志着群众期盼已久的单独两孩政策在四川正式实施。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相关规定和四川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际情况,以下三种情形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一方是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 (二)夫妻一方是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其兄弟姐妹均在生育前死亡的。 (三)夫妻一方是父母合法收养或由依法设立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的。第一种情形是单独两孩政策的主要人群。第二和第三种情形是在广泛征求基层和省级相关部门建议和意见的基础上,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的,这充分体现四川省委、省政府对这部分群体的人文关怀,既有利于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又便于基层操作。 同时,为了确保政策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四川省人口计生委要求各地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形,要逐级请示,不得自行放宽或缩紧政策口径。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前规定的其它照顾生育政策继续执行。 |